與工作相關的文章,我無意譴責(可能前老闆與談離職時的人資除外),內容是我個人感受與當時的情況,大多無從考證,僅做為我個人紀錄。
選擇這間公司的原因是跟社長在面試時提及我想去東北的仙台,社長說他們預計明年就會在仙台開新分店,而且公司離仙台市車程不用一個小時。
另一個理由則是,社長告訴我,他們創了一間新公司,目前已經在發展海外業務了,有新加坡、中國、越南等,希望有機會也能跟台灣的公司合作。
後來on site面試的時候,才後知後覺注意到機票飛往的不是山刑市,是山形裡的另一個城鎮。機場看起來跟長崎機場差不多,甚至更小一點。
抵達的時候是晚上,來接我的是一位女性經營管理部門的部長S,社長也在,但他其實平時不在本社活動,大多都是待在山形市的分店裡,要說總部的主要管理人是S也沒錯。
晚上看不到風景,但我住公司附近的旅館,還記得房間在七樓,從窗戶看出去,黑濛濛的,沒什麼店鋪的光亮,車流也不多,很安靜。
隔天一早醒來,被S帶去公司,交給了在總部的人資K(兼任總務),向我介紹公司的業務,例如工廠、店鋪與日常流程。
最後與S再做一次面談。
我不知道大家在面試的時候要怎麼去判斷對方是說真話或是在誆你,可能我經驗不足,至少那時候社長的態度跟語氣就我聽來是認真的,而這些言論究竟真假,我也無從在考慮的時候判斷。
畢竟這是一間傳產小公司,網路上的評價甚少。
雖然公司總部偏遠,但社長承諾等試用期過後,我就會調去熱鬧一點的分部。
於是我就答應了。
8月底送出畢業證明到12月初工作簽證下來,耗時三個月。
後來的反思是,面試時覺得可疑、不對勁的地方,一定要記錄下來。
最好能夠當場詢問,雖然提問很需要技巧,因為若是對這間公司還有點期待的話,就不能讓人覺得「麻煩」,這在日本求職時被各大求職網站千萬交代的,導致我也搞不清楚除了工作內容以外,到底還能問什麼。
只能說如果當下的空氣讓人無法提問,至少把有疑慮的地方寫下,這樣才能知道到底這間公司是曖昧不明,或者是人資所遺漏的,最不濟也能做為止損點的依據。
後來才理解,前公司的制度有意識地壓在勞動基準法的邊緣,加上社長的言語曖昧不明,這讓我在起意離職到正式離職的半年中,完全無法信任社長的一言一行。
但我自己也還在摸索,在台灣打工的幾次面試只讓我覺得,當初都遇到了善良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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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一下新卒或外國人在制度上需要注意的──或者說是我個人遇到的落差。
1. 稅金:稅金跟台灣比,我覺得滿高的。這個其實連日本人也會忽略,但對外國人而言相對剝奪感更重,畢竟不是自己的國家,一些年金、地方稅等,繳起來只有滿腹怨氣──對了,獎金也是會被扣稅金的。檯面上提到的薪水都是稅前。
2. 通勤補助:到底怎麼補助,補助多少都要搞清楚。有些公司因人而異,但像我前公司就是定額,主管級也不會比較多,而且金額也很少。
3. 加班費:通常求人票上會寫薪水已內含幾小時的加班費,例如20小時之類的,但前公司沒寫,後來拿到薪水單是:「已內含46小時加班費」,差不多是日本可以報加班費的上限那邊。
4. 宿舍:有些公司會提供宿舍給員工,有些不會。前公司有提供,但不是免費,一個月三萬,含水電。之前面試的某家公司沒有,所以也是不一定。
5. 休假:因為是服務業,除了財會部門定休周末以外,大家都是固定店休日+輪休,但這點算是我覺得前公司鑽了不少漏洞的地方。公司舉辦的team building會占用到固定店休日,可能占用到上午、可能是一整天,但是這不會補給我們。假設你在店休日後沒有排到輪休,代表你要工作十幾天。我最高紀錄是十二天,因試用期間不像正職一樣有一個月一次的free holiday可選。另外,前公司認為外國員工難得回國一趟需要更長的休假,他告訴我們可以自己安排假期,可是我們後來發現假期都是要從原有的休假日裡扣除(特休這東西我沒有在公司裡用過,2019年因為勞動法強制規定的樣子才開始實施,但我不確定真假),所以變成有其他外國員工排了兩個禮拜回國,他大概快半年都只能過著一個月休六天的生活。
6. Team building:前公司之前經費闊綽時一個月會辦一次,喜歡的人沒有差,可我每個月都很痛苦,精神壓力極大。這種活動寫很多的公司對怕生或不想跟同事有太多交流的人滿不友善的。
7. 出差補助:基本上前公司裡會出差的人不多,飯店、交通都事先由總務預定,只有補助餐費,一頓一千日幣。但像我去中國出差,要跟公司聯繫的Line等必要通訊軟體會被擋,最後也只能自掏腰包買Sim卡。
8. 其他:比較意外的是搬家費用,中間一次從總部移轉到分部,其實公司有幫我出搬家費,但是這件事也是某個前輩告訴我,我跑去問財會部門的人才知道確實可以,但他們沒主動說。且其他人都自己開車搬行李、走縣道搬過去,只有我請了搬家公司、開收費的高速公路,跟公司請款。微妙的是,要搬家的幾位同期同事都覺得幫公司省錢理所應當、留個好印象,但我卻覺得,連自己有什麼權利都不知道,挺荒謬的。
當然按照一些人的說法是,就是有我這種不知反抗的員工,才會造就這種公司──我也不會說是錯的,畢竟理想狀態是,每個勞工都知道勞動基準法的內容,甚至倒背如流,熟知自己的權利、組工會與公司談判等等。
但我並不認同這種態度,因為不是每位勞工在那個當下都有選擇的能力,所以選擇站出來的人才令人敬佩。
剛好我不能接受,很幸運有能力可以拒絕(事實是我不想也無法改變這間公司),不過我想能說出那些話的人大概不需要看我這個台勞的紀錄。
也許我再慢慢找,能找到更好的工作,但外國人有簽證的壓力;我這個無知的人也或多或少被日本脫亞入歐的幻象所蒙蔽。勉強我自己留下來的理由很多,有些很蠢、很瑣碎,可不是每個人的條件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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